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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4 来源:佚名 点击:
 

各投标人:

永州涔天河灌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项目法人,负责湖南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建设任务。目前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拟开展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根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需要,现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进行询价,以确定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湖南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二)项目地点:湖南省永州市

(三)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工程特性、总投资):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主要任务是灌溉、防洪、下游补水和发电,兼顾航运等综合利用,工程等别为Ⅱ等,规模为大(2)型灌区工程。灌区总设计流量48.5m3/s,其中左总干渠24.5m3/s,右总干渠24.0m3/s。设计灌溉面积为111.46万亩,分左、右岸灌区,其中左灌区55.11万亩(灌溉江华、江永、道县),右灌区56.35万亩(灌溉江华、道县、宁远)。灌区工程征地拆迁涉及4县35乡镇242村,规划新建干渠设计长度240.039km、支渠169.609km。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为40.18亿元,工程于2016年11月主体工程开工,2022年12月底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23年3月底基本建成,5月8日完成江华、江永和道县片区通水阶段验收,2023年6月29日完成宁远片区通水阶段验收,工程累计完成投资50.15亿元(含干渠、支渠、田间工程、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

二、服务内容

1.制定湖南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案和项目调整、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的要求,完成湖南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做到过程清晰,事实清楚,内容完整,证据充分,依据准确。

3.配合水利主管部门对湖南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进行财务审查审计,并负责通过水利主管部门的批复。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即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三)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具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料

1.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或者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中型以上灌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合同及政府部门竣工决算验收意见。

(6)报价文件。

(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3.若投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记录的,应主动提供相关材料。

详见响应文件组成。

投标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瑶都大道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3 7 24 日起在 湖南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网((https://www.hncth.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分别通过湖南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官方网站(https://www.hncth.com)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要求中所有条款,认真了解相关情况,准备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并盖章)及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于2023年8月2日10点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永州涔天河灌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并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开标活动,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七、评标方法

1.最高投标限价(含编制服务、专家评审等一切费用):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00)。

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我公司通知后3日内与我公司办理好合同的协商和签订等手续。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我公司的损失,我公司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力。

九、特别说明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和相关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向我公司提出。对没有及时提出不同意见,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招标活动结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

十、纪律和监督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湖南省有关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和条例,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责任。

2.询价人、投标人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在合同执行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责任及时提醒对方立即纠正,并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3.询价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在报价人承揽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询价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安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等。不得为询价人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 本次招标接受湖南涔天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室监督,监督电话0746-2320369。

十一、联系方式

1.询 价 人:永州涔天河灌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江华县沱江镇瑶都大道 

3.联 系 人:周先生、汪先生      

4.联系电话:0746-2320556、15575307269

湖南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项目询价邀请函(综合评分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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