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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05 来源:佚名 点击:
 

湖南省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1030日,建设单位湖南涔天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灌区)根据《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灌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在永州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湖南涔天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灌区)、环境监理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和验收调查单位及验收监测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会前,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调查核实了本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经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位于湖南省南部永州市境内,灌区范围包括:江华、江永、 道县、宁远四县,位于东经 111°20′112°10′,北纬 25°00′25°42′。灌区设计能力为年灌溉面积发展到111.4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50.6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7.22万亩,现有水利设施保灌33.58万亩。灌区年增加粮食产量约2.8 亿 kg,并改善灌区范围内的乡村人畜用水条件。

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灌区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排水工程、临时工程、依托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渠系工程、渠系配套工程等。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水利部以水规计〔2011515号文对《湖南省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项目建议书》予以批复。2012年,环境保护部对《湖南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枢纽部分)》进行了审查,并以环审〔2012〕26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20136月国家发改委对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发改农经〔2013〕1204号)。同年,建设单位委托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湖南省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126日获得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2015〕15号)。

本工程于201611月主体开工建设,202212月建成投产。

3、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阶段工程总投资370847万元,验收调查阶段已落实工程总投资40.18亿元,实际工程建设过程环保投资为3358.36万元(不包括水土保持治理费用),占环评阶段总投资的9.0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理位置、建设范围、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前期,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通过环境保护部和水利部审批。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意见的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生态、噪声、环境空气、水环境、水土流失等实施了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工作。具体包括:

(1)采取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期、试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进行控制,较好地达到了预期处理效果;

(2)对工程所占用的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3)大力投入对渠道工程、渠道配套工程等建设的生态恢复工作;

(4)实际环保投资基本满足环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没有因为环保投资不足发生严重污染事故。

项目施工、试运行以来,建设单位对绿化工程,尤其是施工迹地的植被恢复很重视。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共完成投资9500.22万元(括水土保持治理费用),为工程环保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根据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的结论,本项目施工期间基本按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建设过程中无污染事件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二)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水

工程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左右总渠首电站、跌水电站以及提灌站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2、噪声

采用的在电站和敏感点之间种植合理密度的树木,以达到降噪消声效果

3、固体废物

左右总渠首电站、跌水电站以及提灌站设有危废暂存间;为预防废透平油等泄漏,在变压器底部设置事故油池。

(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已根据环保要求完成了《湖南涔天河水库扩建灌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出具的《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灌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表明:渠首电站厂界噪声、环境空气、河流水质均没有超标。固体废物依法处理、处置。

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研阅、监测和施工监理报告分析可知,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工程和管理措施,有效地减缓了生态环境的破坏,没有引发明显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2、对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及实际调查情况,针对噪声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是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加强绿化等方法。运行期间,渠首电站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3、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工程运营期渠道运行本身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渠首电站能源主要来自电力,对外环境空气质量无不利影响。

4、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有效,对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的水质基本没有影响。运行期渠首电站、跌水电站以及提灌站内污水处理设施符合环评、设计要求,运行期间生活污水均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

综上所述,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均已落实,并且有效,未对涉及的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

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均已落实。施工土方挖填平衡,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因固体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纠纷。

本工程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机油及事故废透平油等。生活垃圾经收集清运后,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废油等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保证各项处置措施实施的情况下,固体废物的排放去向是可行、可靠、合理的,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竣工环保验收要求;经核查,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灌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为了减少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域内生态环境,应高度重视水保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安全巡视;

2)为保证生态恢复效果,建议做好施工扰动植被恢复区域后期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植草成活率;

3)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尽快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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